一、人事资料
1.入厂登记表:
1.1.入厂登记表应包括的内容有:姓名、出生日期、地址、身份证号码、员工签
名、入厂日期、相片、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工作简历等等。
1.2.若身份证的有效期已过的要及时更换。
1.3.要注意入厂登记表上的入厂日期或填表日期不能是工卡上的休息日。
1.4.要注意识别员工的身份证的真假,证件是不是其本人的。
1.5.分辨身份证的真假,可以在网上查询,或者下载查询软件。
2.劳动合同:
2.1.员工入厂后就答应签定劳动合同,并在一个月内到劳动部门签证回来。
2.2.要注意合同上的签订日期不能是工卡上的休息日,劳动部门的签证日期不能
是星期六,日和法定假期。
2.3.合同的试用期:老员工续签合同不能有试用期,新员工的合同期为一年的试
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
2.4.若合同内容有关于停工待料补贴工资的问题,则补贴工资的最低标准就是按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5.合同签订后应该发一份副本给员工。最好还要求工人签收确认已拿到合同副
本。
3.未成年工
3.1.未成年工是指已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3.2.工厂若有雇佣未成年工,则要为未成年工提供体检并到劳动部门申请登记,
3.3.若有未成年工参加验厂,则要特别注意验证他们的身份证真假和核对身份证
是是其本人。
3.4.若可以,最好不雇佣未成年工。若有未成年工,最好不要让他们参加验厂。
二、工资工时
1.可接受的考勤记录:
1.1.IC卡刷卡考勤记录。
1.2.打卡钟打卡考勤记录,但需要员工每月在工卡上签名确认。
1.3.手工考勤记录,但需要准确记录员工的上下班(包括加班)的时间,并由员工
每天签名确认。
2.准备工卡时注意:
2.1.不能有连续7天上班记录。
2.2.把上班的总天数,平时加班的总时数,休息日加班的总时数清楚写在工卡上
,方便算工资和检查。
2.3.若没有向劳动局申请延长加班的批文,则加班时间每月不能超过36小时,若
申请加班批文后,每月加班时间可以达到72小时(周一至周五,每天正常上班8小
时,加班2小时,周六加班8小时,周日休息)。
2.4.不能有同意的打卡记录,即不能有某些员工有连续几天的上下班时间都是一
样的。
3.工资表:
3.1.工资表最好是以计时工资为基础来做,避免以计件工资来算,因为计时工资
简单容易做,而计件工资则复杂麻烦,特别是加班工资不好算。
3.2.工资表按工厂实际情况设计表格,但一定要把正常上班工资与加班工资分列
出来。
3.3.工资表内若涉及扣款,则要注意所扣款数是否合理,例如:扣员工住宿费每
人每月100元,每个房间8人,则工厂每月每个房间就收员工800元的房租,若同
一等级的房间在当地的租金高于800元/月,则工厂的扣款是合理的,若同一等级
的房间在当地的租金低于800元,则工厂的扣款就不合理,那么工厂就要减少扣
款数至合理。
3.4.工资表上要有员工本人签名。
3.5.工资表上要有发工资日期。工厂不能压工人工资超过30天,例如8月30日前
应该发完7月份的工资。
三、社会保险
1.1.保险种类有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和生育保险。
1.2.若不能为所有员工提供以上五种保险(即缺少任何一种保险或有员工未有买
保险),则要提供以下资料:
1.2.1.为员工买保险的交费证明—完税证/银行交费单。
1.2.2.当地政府部门开具的证明,证明工厂已按当地的要求为员工购买保险,证
明应清楚说明为多少员工和购买了那些险种。已符合当地政府的要求。
四、工厂的规章制度
1.1.若员工违反了工厂的规章制度,不能以罚款来处罚,最好是以口头警告,记
小过,记大过的形式来处罚。
1.2.不能收取“入厂押金”,也不能扣留或抵押员工的证件。
1.3.厂规最好能提及带薪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年假为5天,满5年未满
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同时要在工资上
反映出来。
五、消防安全与卫生
1.消防演习
1.1.要保留工厂消防演习记录,宿舍消防演习记录,最少每年一次,记录应包括
文字记录和相片。
1.2.要保留消防培训记录,记录应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培训内容,参加人员等
。
2.消防设施
2.1.消防器材应有标识,如在灭火器或消防栓上方喷“灭火器”“消防栓”等红
色醒目大字。
2.2.灭火器和消防栓应有消防部门或具有同等资格的部门签发的年审合格证,通
常,灭火器上贴的维修合格证或出厂合格证就可以,但要注意其有效期或是维修
日期或出厂日期开始一年内有效,消防栓则要有当地消防部门每年检查的合格证
明文件。
2.3.消防栓要加封条,封条写上日期加盖工厂公章。
2.4.灭火器和消防栓应定期检查,并做记录。
2.5.灭火器类型应选用ABC型,不要选用单纯的AB或BC型。
2.6.手提式灭火器不能直接放在地上,应设置在挂钩,拖架或灭火器箱内,其顶
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米,其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米。一个灭火器配
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个,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个。
2.7.消防栓或悬挂灭火器的地方,应用红色划出一个隔离区,隔离区内严禁堆放
物品以防阻塞消防通道。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标志,应急灯
3.1.厂房,宿舍每层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2个,每个安全出口要保持畅通,
应有“安全出口”标志和安装应急灯
3.2.每层楼梯间应安装应急灯。
3.3.厂房,宿舍每层楼应有清晰的疏散路线展示图,图上应清楚标明安全出口,
灭火器,消防栓的位置
3.4.生产车间应以黄色通道线把生产区域与通道划分出来,通道上还应标示疏散
方向箭头。
4.防爆灯
仓库照明应使用防爆灯。
5.防护装置,防护用品。
5.1.送带,明齿轮,砂轮,电锯,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
例如缝纫机车需要安装上下皮带保护罩。
5.2.工业剪和电锯的操作者应配带金属手套作保护。
5.3.在噪声超过85db的环境下工作的人员应配戴耳塞。
5.4.在下列情况的一种,工厂应供给工人工作服或围裙,并根据需要分别供给工
作帽,口罩,手套,护腿和鞋盖等防护用品。
5.4.1.有灼伤,烫伤或者容易发生机械外伤等危险的操作。
5.4.2.在强烈辐射热或者低温条件下等操作。
5.4.3.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质或大量粉尘的操作。
5.4.4.经常使衣服腐蚀,潮湿或者特别肮脏的操作。
5.5.在有危害健康的气体,蒸汽或者粉尘的场所操作的工人,工厂应分别供给口
罩,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
5.6.经常站在有水或者其他液体的地面上操作的工人,工厂应供给防水鞋或防水
靴等。
6.电器开关的标识
6.1.电器开关应标识清楚是控制什么电器的。
6.2.配电箱应有明显的警告标志“有电危险”。
7.急救药箱
7.1.每一个独立的工作间或每100名工人至少设一个急救箱。急救箱不能上锁,
并容易找到。
7.2.急救箱应常备以下药品:酒精,烧伤膏和清单内打圈的药品
7.3.注意急救箱内不能有口服药品。
7.4.急救箱应有一分药品清单和用药记录。
7.5.宿舍也要设急救箱。
8.卫生间
8.1.工厂应供应卫生纸,肥皂或洗手液。
8.2.卫生间应有足够的私人空间(如设有间隔墙和门)。
8.3.卫生间应分男女厕
9.化学品的存放与使用
9.1.使用中或存放的化学品都应贴有标签。
9.2.使用中或存放液体化学品都应设有第二容器。
9.3.使用或存放化学品的地点,都应张贴相应化学品中文的物料安全资料表(即
MS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