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不应使用童工。ILO第138号公约对童工的定义如下,“最低年龄不得低于法定完成义务教育的年龄,任何情况下,不得少于15周岁”。如果生产商所在国家的法律对童工年龄的要求比
ILO的要求高,BB&B则以较高年龄为准。供应商必须核实工人的年龄并保留相关证明文件的副本。供应商必须遵守有关青少年工人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的法律法规要求。
非自愿劳工
供应商不应使用非自愿劳工。“非自愿劳工”是指通过威胁或惩罚的方式要求工人提供服务或劳动并从中榨取利润,工人通常不是出于自愿,非自愿劳工包括监狱劳工、契约劳工、债务劳工
和强迫劳工。
惩戒措施
供应商不应体罚工人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心理胁迫或恐吓。
不歧视
供应商应根据工作能力雇佣工人,而不得以性别、种族、宗教、年龄、残疾、性取向、国籍、政治观点、社会地位或少数民族为借口在雇佣、工资、福利、晋升、纪律、解雇或退休等方面歧
视任何雇员。
健康安全
供应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员工提供干净、安全和健康的工作场所。供应商应确保员工能喝到干净的饮用水、足够的洗手间数量、灭火器数量、消防出口数量,并确保工作场所有充
足的照明和通风。如果提供宿舍和饭堂,供应商也应确保符合上述的标准。
环境保护
供应商应遵守所有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建立程序在发生环保事故时通知当地政府部门。
工资和福利
供应商应至少必须以当地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或当地通行的行业最低工资两者中的最高者支付雇员工资,并提供法律规定的福利待遇。无论工人是计时或计件,都应以法定的资率支付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