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XXX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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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重金属控制管理程序 |
文件编号:CX-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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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部门:人力资源部 |
生效日期:2016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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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有效地预防及使所有物料都达到环保管理安全要求,以及在制造过程中得到保证
2 范围
涉及到本厂的所有区域及部门以及运作环节,全员参与。有害物质范围包括本指引内规定的所有标准项目
3 职责
3.1 质量部:负责内/外部测试的跟进、配合客方对我厂的监控工作、参与供货商的审核、负责来料的检测、生产过程中的控制;.
3.2 生产部:
3.2.1 负责按有害物质管理的工作程序进行安排物料及生产. 负责物料的领料的记录、发料记录、使用记录以及生产工具/夹具的清洁
3.2.2 设置好区域及标示等相关工作.
3.2.3 重点的作制程中控制并落实.
3.2.4 全员持续参与培训及教导,宣传等.
3.3 办公室:
3.3.1 负责订制符合有害物质管理产品的BOM数据.
3.3.2及时了解供货商情况,以便安排新产品的物料打板及订放、协助采购部门解决新供货商的物料的技术难题、参与供货商的审核.
3.4采购:
a.负责有害物质管理供货商的选取及相关跟进工作.
b.在做符合有害物质管理的订单时作为特别跟进.
c.监督供货商的有害物质管理系统工作.
3.5 仓储部:
a.负责符合有害物质管理物料专仓的管理.
b.负责符合有害物质管理物料的收、领、发、存、补等严格的物料监管工作.
c.负责符合有害物质管理半制品的标示,收发等严格的物料监管工作.
d.负责符合有害物质管理成品的相关严格的监管工作.
3.6 业务部:
a.负责在订制欧洲订单时严格地区分
b.负责符合有害物质管理订单的交货及监管
4 定义
近年来市场对保护、保存及改善地球境的声音和关注不断升级。全球气温变暖,灾害不断已成为人类生存的极大威胁。很多有害的物质已被禁用,被限制或将被取代。较多发达国家、欧盟、国内等都早已提出“绿色产品”计划或指令或立法,为适应国际/国内法律法规以及达到客户要求。
5 作业内容
5.1有害物质管理控制方案
5.1.1 培训
5.1.1 公司拟定并执行有害物质管理的培训计划及宣传,对工厂相关人员进行《有害物质控制指引》的培训.
5.1.1.2 公司依《有害物质控制指引》全面推行有害物质管理的所有工作.
5.1.1.3 公司对于采购、QC及货仓着重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担任.
5.1.1.4 公司办公室协同质量部作有害物质管理法令的相关海报、传单、警告标贴的宣传工作.
5.1.2 来料供货商/加工商监控.
5.1.2.1 公司依ISO9000程序选取符合要求的合格供货商/加工商.
5.1.2.2 公司建立其符合体系及《有害物质控制管理程序》的管制系统并作尽职审查.包括:
5.1.2.2.1公司建立由办公室等组成的有害物质管理推行及审查小组,负责有害物质管理的研讨、推行及尽职审查
5.1.2.2.2 对所有符合有害物质管理要求(以下简称:环保)的加工商作持续的培训、辅导让其明白及理解标准的要求.
5.1.2.2.3 作定期不定期的尽职审查.
5.1.2.2.4 依标识及区域的要求落实。
5.1.2.3 公司设置专门的“环保”物料仓及由专人管理.
5.1.2.4 公司要求所有的来料/加工料在来货时将在外包装上全部加贴标签,以此来作为区分. 5.1.2.5 一但怀疑有混乱的非“环保”物料,将论作常规物料处理.
5.1.2.6 公司与所有加工商签订声明书.以此作为合约厂商.
5.1.2.7 公司要求所有加工商提供公证行验证的合格有害物质管理报告.各物料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并清楚检查MSDS内有无CAS编号及是否含有毒性.
5.1.2.8 定期抽查重点的物料,如:布料、棉花、机芯送外部实验室进行重金属及有害物质管理的测试.
5.1.2.9 公司要求所有合格的加工商将以年度为限更换其验证的毒性测试报告.
5.1.2.10 质量部会协同其它部门定期抽查所有的加工商,对于不合格的加工商将实时予以更换.
5.1.3 制程控制
5.1.3.1 业务订单/BOM/采购订单.
5.1.3.1.1 公司业务针对欧洲的订单作为特别订单处理.
5.1.3.1.2 由生产部建立BOM符合有害物质管理订单的数据库,于所有的Part No前加“R”以作标示.具体为先将欧洲之订单及MODEL全部抽出,然后逐一编排,对应所有的Part No在其前加“R”再由ERP运行到其它部门.
5.1.3.1.3 仓储部门在评估及收到订单数据后,依本程序的特殊订单分拆到ERP系统中运行.
5.1.3.1.4 采购收到物料需求后,按“环保”特殊订单的要求,下PO到需要的加工商,依要求作有害物质管理的物料订购,注明符合“环保”要求,包括“环保”绿色标签等.
5.1.3.2 货仓
5.1.3.2.1 公司仓储货仓设置专门的有害物质管理物料仓,且由专人负责.
5.1.3.2.2 公司货仓在收到符合“环保”的物料订购单及送货单时,负责将物料交收到符合“环保”物料仓.
5.1.3.2.3 符合“环保”物料仓在收、发、领、退、换时都需注明“环保”物料,且保留相关的标示以作区分用.
5.1.3.2.4 公司对于化工仓库,保存锡线等易被污染及混用的物料或仓库作重点控制.货仓亦需严格按规章操作.(定期清理、密封等等).
5.1.3.2.5 质量部将不定期地对货仓进行检查并予以记录.
5.1.3.2.6 一经发现怀疑有混非“环保”物料,即刻当一般物料处理,交收到常用物料仓,并予以清晰的标示.
5.1.3.2.7 IQC对油漆仓进行每周巡查。
5.1.3.3 生产
5.1.3.3.1 公司设置专门生产有害物质管理订单的生产车间,凡是“环保”的订单将全部安排到“环保”车间生产.
5.1.3.3.2 生产部所有的物料计划到“环保”仓库完成并保持一次性,包括领、发、收、退、换、报废等等.
5.1.3.3.3 生产出的半制品或成品将全部予以绿色的“环保”标贴标明,直至移动到仓库或下一工序.
5.1.3.3.4 生产部环保管理车间的维修位物料亦从“环保”仓领取或“环保”车间获取.
5.1.3.3.5 质量部监测到生产的各个环节运作,对于凡是有怀疑的的任何产品全部封锁.直至十足的证明,否则,被怀疑的任何产品将论为非环保物料或产品处理.
5.1.3.3.6 入仓后的“环保”订单有移动的情况,将依程序进行,质量部全程跟踪,直至完成.
5.1.3.3.7 对于所有不合格的情况,依ISO9000中的不合格及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如其中哪项指令在执行中有不同点,则在其运作程序内特别要求).
5.1.4 经以上培训过的各部门/岗位负责人、各原材料供货商/加工商、原材料等有更改时,必须按以上程序重新确认。
5.1.5南峰对所有有害物质管理要求的实施日期:WSG / / / <40 / / / / / <90 / /
6 欧美地区法律法规要求
6.1 2005/84/EC标准要求(欧洲)
6.1.1 所有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内、外部件的增塑料料中,Phthalates(邻苯二甲酸盐类)----DEHP、DBP或BBP的浓度单项不可超过0.1%(1000ppm);
6.1.2 在可以放入口中的玩具或儿童护理产品的增塑料料中,Phthalates(邻苯二甲酸盐类)----DINP、DIDP或DNOP的浓度单项不可超过0.1%(1000ppm);
6.2 美国旧金山Phthalates法令要求
6.2.1 在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所有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内、外部件的增塑料料中,Phthalates(邻苯二甲酸盐类)----DEHP、DBP或BBP的浓度单项不可超过0.1%(1000ppm);
6.2.2 在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可以放入口中的玩具或儿童护理产品的增塑料料确中,Phthalates(邻苯二甲酸盐类)----DINP、DIDP或DNOP的浓度单项不可超过0.1%(1000ppm);
6.3 ASTM F963中Phthalates标准要求
6.3.1 奶嘴、摇铃和咬圈不得有目的地含有DEHP,在测试结果中可接受的含量最高可达到固体物质总量的0.1%;
6.4 2006/66/EEC 电池有害物质含量要求(欧洲)
6.4.1 所有电池或蓄电池(不包含纽扣电池):不论其是否包含在器具内中,禁止在欧盟市场出售汞含量超过其重量0.0005%的电池&蓄电池;
6.4.2 纽扣电池:每粒纽扣电池的汞含量不能超过其重量的2%;
6.4.3 便携式电池或蓄电池(包括AA&AAA电池):禁止在欧盟市场出售镉含量超过其重量0.002%的便携式电池或蓄电池;
6.5 94/62/EEC 包装材料有害物质含量要求:Pb+Cd+Hg+Cr6+<100 ppm
6.6 2002/61/EC AZO 布料有害物质含量要求:其总含量不能超过30 PPM
6.7华盛顿HB2647法案要求:Phthalates(邻苯二甲酸盐类)----DEHP +DBP +BBP +DINP +DIDP +DNOP的浓度总含量不可超过0.1%(1000ppm);
6.8执行时间
6.8.1 ASTM F963a 美国玩具安全要求于1976年正式颁布执行,目前已升级为07版本。
6.8.2 EN71 欧洲玩具安全条例于1997年颁布执行,现已升级为05版本。
6.8.3 C.H.P.A 加拿大玩具安全标准要求 具体实施日期不详,与美国、欧盟标准同时受控。
6.8.4 2005/84/EC Phthalates含量总标准要求(欧洲)执行日期为2007年1月16日。
6.8.5 2006/66/EEC 电池有害物质含量要求(欧洲)于2008年9月26日起执行。(客户VTECH要求从2008年03月01日起实行)。
6.8.6 RoHS指令要求于2006年7月1日后,在欧洲市场上出售的电器和电子设备不应含有指定的有害物质(包括玩具)。
6.8.6.1欧盟规定RoHS中被禁止的有害物质:
有害物质 均一材质最高容许值(mg/kg) 测试参考方法 样本数 量
1) 镉(Cd) 0.01%(100ppm) EN1122 5克 铅(Pb) 0.1%(1000ppm) EPA3050B/3051 5克 汞(Hg) EPA3052/3051 5克
2) 六价铬(Cr(VI)) EPA3060A 5克 抗火剂/阻燃剂
3) 多溴联苯(PBBs) EPA8270&GC/MS 10克
4) 多溴二苯醚(PBDEs) 10克 另外, 94/62/EC包装材料要求为Cd+ Pb+ Hg+ Cr(VI)﹤100 ppm
注:①均一材质(Homogeneous Materials)是指无法被机械方式分离为多种材质的单一材料.②样本数量是指按样本内多种颜色及物料计. ③欧盟成员国名单: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英国、丹麦、爱乐兰、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瑞典、芬兰、塞浦路期、匈牙利、捷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期洛伐克、斯洛文尼亚。
6.8.6.2 RoHS物料毒性介绍
6.8.6.3欧盟对RoHS所使用的材料在RoHS法规中被豁免的项目:
序号 主要物 质 简介 用途 影响
1) 镉(Cd) 1817年被发现,其为柔 软蓝白色的天然金属元素,易 被刀切开.跟锌相似受指令 EN91/338/EEC监管. ①电镀于其它 金属上. ②作为增塑剂 ③会使用在油漆里. ①急性影响:刺激胃部,导致呕吐、腹泻。 ②慢性影响:引起肾病及 肾功能不正常,增大骨折危险。
2) 铅(Pb) 以天然金属形成界定为 高毒性金属 ①有抗腐蚀的 特性 ②会被使用在油漆里 ①致癌 ②损害大脑及神经组织 ③损害听力及影响记忆和集中能力
3) 汞(Hg) 天然物质,可于自然中 找到,界定为有毒性金属。 ①日光灯及高 强度灯 ②电池 ③气压中 ①导致颤抖视力下降、记忆力衰退 ②反应迟钝搐搦甚至死亡
4) 六价铬Cr(VI) 自然中的化学状态铬,另一状态为3价铬Cr3+,六价铬的毒性比3价铬镉高 ①用于镀铬,染料及颜料的生产,鞣皮和木材防腐。 ①致癌物质 ②减慢呼吸,导致咳嗽及 喘息 ③减低肺功能,引致肺炎及其它呼吸道疾病。
5) 多溴联苯(PBBs) 多溴二苯醚(PBDEs) ①含有溴的人造化学制 品 ②欧共体上已禁止纺织 产品使用多溴联苯 ①阻然剂 ①影响荷尔蒙系统及胎儿生长 ②燃烧时释放出有害气 体 截止2005年10月21日, RoHS指令所有豁免项如下,免除2002/95/EC指令第4(1)条中所要求的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应用:
6.8.6.3.1小型日光灯中的汞含量不得超过5毫克/灯;
6.8.6.3.2一般用途的直管日光灯的汞含量不得超过; ——盐磷酸盐10毫克 ——正常的三磷酸盐5毫克 ——长效的三磷酸盐8毫克
6.8.6.3.3特殊用途的直管日光灯中的汞含量;
6.8.6.3.4本附录中未特别提及的其它照明灯中的汞含量;
6.8.6.3.5阴极射线管、电子部件和了光管的玻璃内的铅含量;
6.8.6.3.6钢中合金元素的铅含量0.35%、铝含量达0.4%,铜合金中的铅含量达4%;
6.8.6.3.7高温融化的焊料中的铅(如:铅含量≥85%的合金中的铅)
6.8.6.3.8以下用途中所使用的焊料中的铅:服务器,内存、用于交换信号产生和传输的网络基础设施、电信网络管理设备;
6.8.6.3.9电子陶瓷零件中(如:压电装置)的铅。
6.8.6.3.10电触头中镉极其化合物的应用,以及根据修改关于限制特定危险物质了预制品销售和使用的第76/769/EEC号指令的第91/338/EEC号指令禁止以外的镉电镀.
6.8.6.3.11在吸收式电冰箱中作为碳钢冷却系统防腐剂的六价铬. a.聚合物装置中十溴二苯醚的应用; b.铅青铜轴承外壳及其轴衬中铅的应用;
6.8.6.3.12据在第7(2)条中提及的程序,欧盟委员会应评价以下方面的应用; __特殊用途的直管日光灯中的汞; __灯泡.
6.8.6.3.13应针联接系统中使用的铅.
6.8.6.3.14热导枪钉模块涂层中所有的铅.
6.8.6.3.15光学玻璃及滤光玻璃中所用的铅及镉.
6.8.6.3.16微处理器针脚及封装联接所使用的含两种以上组分的焊料中的铅(铅含量在80%与85%之 间).
6.8.6.3.17集成电路倒装中半导体芯片及载体之间形成可靠联接所用焊料中的铅.
6.8.6.4欧盟抽到产品检测不合格或疑似不合格个案时将作以下处理。
6.8.6.4.1 欧盟有意向确定,凡是不符合RoHS法令的产品,首先将罚款10万美金,经商议后产品实行全球回收.另外,其强调主要将作严重的罚金制度来处理不合格的情况.
6.8.6.4.2 当出现疑似个案时,或是欧盟官方有需求时,将由生产商提供产品符合RoHS法令的足够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依1.1处理.
6.8.6.4.3 作为生产厂的我们应对此不合格时,首先需有BOM(即组成产品的所有物料清单)作一产品的说明,然后提供每一种物料公证实验室合格的RoHS测试报告.甚至每一种材料的Vendor所出具的保证数据.
6.8.7 94/62/EEC 包装材料有害物质含量要求:具体时间不祥,比RoHS指令早。
6.8.8 2002/61/EC AZO 布料有害物质含量要求:具体时间不祥,比RoHS指令早。
6.8.9华盛顿HB2647法案要求:美国玩具安全要求于2009年7月1日正式颁布执行。
6.9 Reach法規:欧盟于2007年6月1实施,此法規的預註册期为2008年6月1日起至2008年11月30日,并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7.使用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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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供应商状况调查表
7.3 供应商审核报告
7.4 其它类品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