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本文件说明员工对惩戒感到不满时, 所提出有关投诉的方法及程序.
2.0 范围:
此程序文件适用于所有不满惩戒方法的被处罚员工.
3.0 责任:
3.1 总经理、部门主管
- 负责接收有关不满惩戒的投诉内容;
- 负责与员工进行沟通。
3.2 公司代表
- 了解惩戒投诉内容, 并进行分析;
- 负责与本公司管理层沟通。
4.0 定义:
无。
5.0 参考文件:
5.1 劳动法
5.2 劳动权益保障规定
6.0 程序:
6.1 对于不满本公司惩戒措施的受罚员工, 如证据足够, 可以透过口头或书面方式向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提出上诉。
6.2 总经理或部门主管应协助投诉的员工进行沟通, 了解投诉的内容细节; 如需要, 收集有关证据并作出分析。
6.3 总经理或部门主管应彻底调查及在五个工作天内以口头或书面向投诉员工回应。
6.4 如本公司同意及接受员工的惩戒投诉, 应正面作出检讨及响应, 并补偿先前惩罚时的错失。
6.5 所有惩戒投诉应由行政人事部保留书面记录。
7.0 记录:
7.1 相关惩戒记录
8.0 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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