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个人防护用品采购、发放、管理程序,确保公司全体员工的人身健康和安全生产,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个人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受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设备
1、个人防护用品一般包括工作服、手套、套鞋、安全帽、口罩、耳塞和防护镜等及其他特殊岗位专用个人防护用品。
二、用品发放范围
凡从事本规定所列工种作业的公司人员,均可按其工种标准享受个人防护用品。
三、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发放办法
1、个人防护用品原则上由公司统一购买、发放。
2、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调整见附表,各部门须严格按标准执行。
3、工作场所如存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危害因素的,严禁使用化纤防护工作服;电工、电话机务等工种的绝缘鞋、绝缘雨靴必须从正规厂家购买,不得用普通鞋、普通雨靴替代。
4、员工岗位调整后,原岗位个人防护标准自然停止,由行政部按新岗位个人防护标准发放。
四、记录
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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