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所有员工在进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以下简称“五新”)
作业时,能够充分辨识其危害及影响,从而避免在作业中造成人员伤害及事故,或对环境造成污染与影响,以实现职业健康安全“零灾害、零事故”之最终目标。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的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三、权责单位:
3.1.EHS委员会负责本制度之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3.2.公司最高权力主管负责本制度之修改、执行、废止之核准。
四、评估程序与方法:
4.1. 由安全主任及EHS委员会等相关人员负责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
危害风险评估;
4.1.1安全主任及EHS委员会等相关人员应向采购、品管及生产等相关人员咨询专业意见,安全主任担任评估主要责任人。
4.1.2.职业安全健康危害和重大职业安全健康危害的辨识和危险评价的主要人员应接受过专业培训。
4.1.3.“五新”危害风险评估成员应对公司所有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进行危害性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充分辨识和分析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危险、有害因素存在的部位、存在的方式、事故发生的途径及其变化的规律。
4.2.危险源分类
4.2.1.各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能源(或能量及能源载体)或危险物质称作第一类危险源。为了防止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必须采取措施约束、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控制危险源。
4.2.2.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称作第二类危险源。第二类危险源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4.2.2.1. 人的失误:人的失误是指人的行为结果偏离了被要求的标准,即没有完成规定功能的现象。人的不安全行为也属于人的失误。人的失误会造成能量或危险物质控制系统故障,使屏蔽破坏或失效,从而导致事故发生。
4.2.2.2. 物的故障:物的故障是指机械设备、装置、元部件等由于性能低下而不能实现预定的功能的现象。
4.2.2.3. 环境因素:即生产作业环境中的温度、湿度、噪声、振动、照明或通风换气等方面的问题,会促使人的失误或物的故障发生。
4.2.2.4.从广义的角度对危险源进行分类还可分为:机械类、电气类、辐射类、物质类、火灾与爆炸类等。
4.3.危险源辨识:
辨识与各项工作活动有关的所有危险源,考虑谁会受到伤害以及如何受到伤害。进行危害辨识时,可使用以下种或几种方法的组合:
A询问与交流;
B现场观察;
C查阅有关记录;
D获取外部信息;
E工作任务分析;
F安全检查表(SCL);
G企业条件危险性评价;
H专业性评估;
4.4.在进行危险源辨识时的评估要素:
a.在平地上滑倒(跌倒或拌倒);
b.人员、物体从高处坠落;
c.工具、材料等从高处坠落;
d.操作空间不足;
e.与工具、材料等的手提/搬运有关的危险源;
f.与装配、试车、操作、维护、改型、修理和拆卸有关的装置、机械的危险源;
g.车辆危险源,包括厂内叉车运输和外厂货车运输;
h.火灾和爆炸;
i.对员工的暴力行为;
j.可吸入的有害物质;
k.可伤害眼睛的物质或试剂;
l.可通过皮肤接触和吸收而造成伤害的物质;
m.可通过摄入(如通过口腔进入体内)造成伤害的物质;
n.有害能量(如电、辐射、噪声、振动);
o.由于经常性的重复动作而造成的与工作有关的上肢损伤;
p.不适当的热环境,如过热;
q.照明度;
r.易滑、不平坦的场地或地面;
s.不适当的楼梯护栏或手栏;
t.合同方人员的活动。
4.5.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策划
4.5.1.在假定计划的或现有控制措施适当的情况下,对与各项危险源有关的风险做出主观评价。评价人员还应考虑控制的有效性以及一旦失败所造成的后果。
4.5.2. 风险评价的基本内容:
A生产过程中的危害风险评价;
B职业健康、消防安全、环境类危害的风险评价;
C管理类不安全因素的风险评价;
D其他类别的风险评价。
4.5.3.在进行危害风险评估时的评估因素:
①工作活动;
②危险源;
③现行控制措施;
④暴露于风险中的人员;
⑤伤害的可能性;
⑥伤害的严重程度;
⑦风险水平;
⑧根据评价结果而需采取的行动;
⑨管理细节等。
4.5.4. 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①如果可能,完全消除危险源或风险,如用安全品取代危险品;
②如果不可能消除,应努力降低风险,如使用低压电器;
③可能情况下,使工作适合于人,如考虑人的精神和体能等因素;
④利用技术进步,改善控制措施;
⑤保护每个工作人员的措施;
⑥将技术管理与程序控制结合起来;
⑦引入计划的诸如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的维护需求;
⑧在其他控制方案均已考虑过后,作为最终手段,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⑨应急方案的需求;
⑩预防性测定指标对于监视控制措施是否符合计划要求十分必要。
五、危害风险评估表
5.1.危害风险评估表分为低度危害风险类、中度危害风险类和高度危害风险类三大类,具体如下:
5.1.1.低度危害风险类物质;低度危害风险类设备;低度危害风险类生产场所;
5.1.2.中度危害风险类物质;中度危害风险类设备;中度危害风险类生产场所;
5.1.3.高度危害风险类物质;高度危害风险类设备;高度危害风险类生产场所。
5.2.具体评估内容详见《危害风险评估表》。
六、“五新”培训
6.1.所有的员工在涉及“五新”作业上岗前,均应接受“五新”安全操作培训。作业人员应充分了解“五新”的危害性,及辨识其危险源,知道在危险或危害出现时如何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从而保证作业安全。
6.2. “五新”安全操作培训由安全主任组织专人进行现场培训或专门的培训,并对培训结果予以确认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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