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为确定本公司潜在的环境事故或紧急情况,并做应急准备和响应,预防或减少可能伴随的环境影响,特制定本程序。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潜在的环境事故和环境紧急情况的预防与响应。
3.0 职责
3.1 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负责环境事故紧急情况出现时人员的统一指挥及调度工作,负责对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知识、技能培训和组织消防演习,负责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工作,负责出现紧急情况后的善后纠正措施及救护工作。
3.2 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评审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的有效性。
3.3 所有部门:都应对救灾工作进行配合。
4.0 工作程序
4.1 本公司潜在的环境事故和紧急情况有:
4.1.1 火灾事故;
4.1.2 危险化学品事故;
4.1.3 压缩气体爆炸;
4.1.4 自然灾害。
4.2 应急准备及预防措施
4.2.1 行政人事部按消防部门要求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对公司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其数量及完好性,并进行合理的维护与保养,对于过了期或使用效果不好的消防设备,要及时更换,做好日常巡检工作;易燃物料避免与高温设备接触,厂区内禁止吸烟;组织各部门相关人员及保安组成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技能培训,组织消防演习,并做好相关记录。
4.2.2 存在化学危险物各相关部门,要安全处理化学危险物,根据物质的物理化学性质采取相应的措施,制定出有效的应急准备及预防措施。
4.2.3 加强对仓库的管理,仓库管理人员每天必须进行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化学品泄漏的潜在因素。
4.2.4 行政人事部对生活用电、用水设施做好日常检查工作。
4.2.5 行政人事部组织相关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和环境的专业性大检查,以减少事故隐患。检查的重点是特种作业、特种设备和特殊场所,如电焊作业场所等。
4.2.6 行政人事部为各部门相关岗位工作人员配备完善的个人劳保用品,如手套、口罩,劳保鞋、防护眼镜等,并要求员工按规定配戴。
4.2.7 行政人事部要提前做好自然灾害(台风袭击)的预防工作,并通知各部门对人员和财产采取保护措施。
4.2.8 各部门有责任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4.3 应急响应
4.3.1 紧急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应急计划,具体参见相应的应急计划。
4.3.2 行政人事部每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计划的演习,并填写《应急计划演习记录表》。
4.4 纠正与完善
4.4.1 事故发生后,行政人事部应组织各相关部门分析事故原因,进行调查,针对导致意外事故的原因,采取纠正措施,交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实施,并将《事故调查与处理报告》交行政人事部备案,以对其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
4.4.2 当遇到特殊气候,自然灾害时,各部门应对人员及财产采取保护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及减少给环境带来的影响,并事后总结,完善程序。
4.4.3 当事故发生后或演习结束后,行政人事部应对本管理规定和相关应急计划进行评审,如需修订由制定部门修改,交总经理核准。
5.0 相关记录
5.1 《应急计划演习记录表》
5.2 《事故调查与处理报告》
6.0 相关文件
6.1 《应急计划》
6.2 《化学品泄漏应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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