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XXX有限公司 |
文件编号 |
DRT-SAP-014 |
|
版本号 |
A/0 |
||
管理文件 |
员工代表管理制度 |
页 码 |
|
1、目的: 让本厂全体员工明确公司员工代表的管理规定。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3、定义:
员工代表:指由工人自己民主选举产生的,与公司高层管理者进行沟通的工人代表;。
4、职责:
4.1 员工代表权责:对本厂有关管理制度,及时向工人解释宣传,并将工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给公司高层管理者。
4.2 高层管理者权责:定期组织召开与员工代表进行沟通的会议,并妥善处理员工的来信来访等。
5、内容:
5.1 本厂全体员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有员工代表必须是自愿为员工服务。
5.2 员工代表由员工自己投票产生,不得由管理人员指定,根据选票得票数的多少,决定具体人员。
5.3 为确保员工代表的全面性,能真正代表全体员工的心声,以部门为单位,选举产生员工代表候选人,再民主选举员工代表。
5.4 员工代表可直接将员工的任何意见(书面形式、投意见箱、当面沟通等)反映给工会或公司高层管理者。
5.5 公司高层管理者确保对每一份意见或建议书进行有效的回复,并每月举行一次沟通会议,妥善公开处理员工的来信来访。
5.6 公司高层管理者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主持召开沟通会议,可委托其代理人主持会议。
5.7 经沟通会议后形成的有关规章制度, 员工代表应及时向全体员工进行解释宣传。
5.8 与本厂有关的员工生活环境卫生、员工福利待遇、生产工作条件等各方面有任何意见、建议均可提出。
5.9 工厂对好的意见及建议均会接受和采纳,并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建议人给予适当的奖励。
5.10 本厂反对有任何种族、民族、宗教信仰等歧视现象,也不能接受囚犯进厂工作,经查出不予录用,并接受全体员工和员工代表的监督。
5.11 工厂应不定期举办雇员代表培训,让其明白工厂所推行或制定新的相关政策法规、新标准、新工艺等,让员工代表及时向全体员工进行解释宣传,并有记录。
5.12 员工代表在工资、福利等方面应与其它员工享有平等的待遇,不得搞特殊化. 员工代表所针对的任何问题及提出的任何事项,公司不得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公司也不应当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而贿赂雇员代表。
5.13员工代表离职按上述程序重新选举或在选举时,增加几名候补人员,以便日后当职员工代表离职后,方便继任.。
6、相关附件:无
7、参考文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