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审核准备
6.3.1审核策划
认证机构应根据组织的规模,供能、用能过程的复杂性、能源管理体系成熟度及其他因素对认证全过程进行策划,制定审核方案。
6.3.2组成审核组
6.3.2组成审核组
审核组应具备实施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审核的能力。审核组中应指定一名有能力的审核员担任审核组长,并至少有一名相应认证业务范围的能源管理体系专业审核员,在必要时还应配备相关行业的能源管理技术专家,以保证审核组的整体能力覆盖组织的能源管理体系范围所需的专业审核能力要求。
6.3.3审核时间
认证机构应有程序确保根据组织的行业特点、规模、供能和用能过程的复杂性、能源管理体系成熟度及其他因素合理策划审核时间,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6.3.4审核初访
为保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有效开展,充分了解组织能源管理体系运行的情况,确定组织是否已具备实施认证审核的条件,认证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策划并安排对企业进行初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