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认证决定
6.5.1审核报告
审核组应对审核活动形成书面报告,审核报告应对组织能源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描述和评价,至少应详细描述6.4.2条明确的重点关注内容。其中,对能源目标、能源指标、能源绩效情况应有量化表述,对测量和验证方法进行简要描述,并对组织的能源管理体系在促进能源绩效持续改进方面的作用做出评价。
6.5.2认证决定的条件
在组织的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符合GB/T23331标准要求的前提下,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组织的能源管理及绩效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包括达到国家和地方政府发布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要求(适用时);
(2)组织的能源管理及绩效满足《能源管理体系 行业认证要求》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3)通过能源管理体系的运行,组织的能源管理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
(4)认证审核期间没有受到相关执法监管部门的处罚。
6.5.3如果组织的能源管理体系不符合上述6.5.2的要求,不得予以通过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