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认证证书的管理
7.1认证证书的内容
认证证书应至少涵盖以下基本信息:
7.1.1证书编号;
7.1.2获证组织名称、地址和组织机构代码;
7.1.3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覆盖的范围(主要的能源生产、供应和使用场所);
7.1.4认证依据及版本号;
7.1.5颁证日期、证书有效期;
7.1.6发证机构名称、地址;
7.1.1证书编号;
7.1.2获证组织名称、地址和组织机构代码;
7.1.3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覆盖的范围(主要的能源生产、供应和使用场所);
7.1.4认证依据及版本号;
7.1.5颁证日期、证书有效期;
7.1.6发证机构名称、地址;
7.1.7获证组织能源管理体系边界和能源绩效的表述;
7.1.8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监督情况;
7.1.9其它相关信息。
7.2认证证书的管理
7.2.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三年。
7.2.2证书查询方式:认证机构除应当公布认证证书在本机构网站查询的方式外,还应当在证书上注明:“本证书信息可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示的网站(www.cnca.gov.cn)上查询”,以便于社会监督。
7.2.3认证机构应当对获证组织认证证书的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管理。当组织出现影响能源管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的情况且经现场验证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纠正的,认证机构应视情况对认证证书做出暂停或撤销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