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9000认证
ISO9000——大气污染控制程序
2017-07-19 16:11  点击:501
 
XXXXXX有限公司
编   号
SX/QEHSP001
程序文件
标题:大气污染控制程序
版本号
A/0
   
 

1.目的

   对公司内生产、生活过程中所产生的粉尘和排放的其他有害气体进行控制,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排放标准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生活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排放点、废气处理设施以及排放的相关排风系统的控制。   

3.职责

3.1工程技术部、项目经理部负责生产、生活过程中各种废气的合理排放、废气处理设施以及各种废气排风系统的维护。

3.2质量安全部负责废气排风系统及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

3.3质量安全部负责废气监测的对外联系工作,废气监测由有资质的环保监测站监督性检测。

4.程序

4.1来源

     公司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工业粉尘、室内有害气体、汽车尾气、油炉产生油烟等。

4.2处理方式

4.2.1工业粉尘在操作中防止其飞扬。

4.2.2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由油烟净化装置吸收后排放。

4.2.3 汽车按规定安装净化装置。

4. 3日常管理

4.3.1对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岗位,应配备通风除尘设备。

4.3.2对有可能危及人员身体健康和有刺激性气味产生的场所,必须安装良好的通风设备。

4.3.3使用部门要定期对产生大气污染物的设备进行清理和维护,清理时要注意大气污染物的收集,避免二次污染。

4.3.4工业粉尘:操作时轻拿轻放,避免飞扬。

a)施工中产生的粉尘、含尘气体的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b)防腐保温用油漆、石棉和易出现粉尘的材料等应妥善保管,对现场地面或设施造成污染时应及时清理。

4.3.5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由油烟净化装置吸收后排放。

4.3.6施工过程,室内加强通风,采用环保型材料,确保有害气体限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3.7质量安全部每月对公司废气排风系统及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检查,以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转,检查情况记录在《体系监控记录表》上。如有异常情况,依据程序文件《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3.8公司的车辆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车辆尾气监测合格方可上路。

4.4异常处理

当废气处理系统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转时, 可暂时停用该系统,同时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及时进行维修,待设施修复后再恢复生产。当系统发生破损、泄漏,造成环境污染或人员伤害等严重事故时,依据程序文件《应急管理程序》和《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5监测

4.5.1质量安全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每年至少一次对公司排放的废气浓度进行监测,并保存监测记录。

4.5.2若监测结果未达标,依据程序文件《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5.相关文件

SX/QEHSP031              应急管理程序

SX/QEHSP042              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记录

QEHSP037-02-A            体系监控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