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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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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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X/QEHSP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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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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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不符合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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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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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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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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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合格品(项)和不符合过程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确保体系有效运行,使一体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2.范围
适用于对建筑材料、焊接件;预制构件、门窗、卫生、照明器具、其它半成品;零配件;
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发生的不合格和不符合过程的控制。
3.职责
3.1质量安全部负责对本部专职质检员在施工现场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评审,负责对各部门、施工生产单位报告的各类不合格品信息进行现场判定、评审,并负责评审信息的传递。
3.2质量安全部负责对各类不合格品评审后的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质量安全部负责组织各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异议的协调和裁决。
3.4工程技术部协助质量安全部对各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异议进行协调和裁决。
3.5工程技术部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发生频率较高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问题、用户投诉的重大异议三类问题,根据需要负责适时制订处置措施。
3.6各项目部负责对本单位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自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判定,对一般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问题负责组织评审和处置,对于有争议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问题、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重大事故负责及时向质量安全部报告
3.7各项目部负责对本单位的不合格品实施隔离、标志和处置工作。
3.8各项目部负责对所采购的不合格建筑材料、半成品、备品备件负责进行隔离、标志和处置。
3.9质量安全部负责对不符合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3.10管理者代表对不符合情况的纠正和预防总体负责。
3.11各部门对不符合原因进行调查,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报质量安全部。
4.程序
4.1不合格基本要求
4.1.1标识和隔离
对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应按《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进行标识和隔离。
4.1.2记录
不合格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名称数量和有关检验数据应按有关规定记录在检验报告中。
4.2不合格鉴别
4.2.1 不合格的半成品、分项工程的鉴别按照哪一级单位发现或承接信息就由哪一级单位负责组织鉴别的原则进行,不合格品的不合格程度分为一般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问题、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重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三个级别。凡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重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必须立即向质量安全部报告,由质量安全部负责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并把有关调查情况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4.2.2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由质量安全部根据检验结果独立行使鉴定权,并负责将信息传递到送样单位和各项目部的相关人员。
4.2.3 不合格的焊接件、试块等试件由质量安全部独立行使鉴定权,并负责将鉴定结果及时反馈到送样单位,必要时反馈到工程技术部,由质量安全部负责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对试件所代表的实物的符合性进行鉴别。
4.2.4个别难以准确鉴别的建筑材料、半成品及分项工程不合格情况,由质量安全部报副总,由副总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采用化学分析、金相试验及其它检验项目进行鉴别。
4.3 不合格评审
4.3.1 质量问题按照哪一级单位鉴别就由哪一级单位组织评审的原则进行,评审意见包括为返工、返修、拒收或报废。评审意见记录在《质量问题通知单》上。
4.3.2 一般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由公司质量安全部按“三不放过”原则组织调查分析和评审,评审意见包括为返工、返修、让步接收、降级、拒收或报废。评审意见记录在《事故分析处理记录》上,并向生产副总报告,必要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4.3.3 重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由管理者代表组织质量安全部、工程技术部和各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分析和评审,评审意见包括为停止整顿、降级和报废。评审意见记录在《事故分析处理记录》上,并向公司经理报告,必要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4.3.4 对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发生频率较高的质量问题、用户投诉的重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异议等问题,经评审后,需要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指导评审意见的实施时,质量安全部应将不合格信息反馈交工程技术部。
4.4不合格品的处置
4.4.1任何不合格品一经鉴别就应立即进行隔离或标志,由发现不合格品的责任部门或施工生产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4.4.2不合格的半成品、分项工程由发生不合格品的责任单位负责按《质量问题通知单》或《事故分析处理记录》及有关整改措施规定要求组织进行处置,并负责将处置结果反馈到质量安全部,质量安全部负责验证处置结果。
4.4.3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备品备件由采购部门(各项目部)负责进行处置,其处置权限为:退货、降等(执行检验报告单判定所达到的等级标准),并负责保存好检验报告单和退货等处置记录备查,凡不能按退货、降等处置的不合格建筑材料、备品备件,采购部门(各项目部)应写明原因向质量安全部报告,质量安全部按照4.2条款要求组织进行评审,采购部门(各项目部)或不合格建筑材料的使用单位按评审意见进行处置,并将处置结果向质量安全部反馈,质量安全部负责组织验证。
4.5不符合的信息来源主要有:
a.相关方的信访投诉及事故信息;
b.监测与测量;
c.内部审核;
d.管理评审;
e.外部审核及其他审核。
4.6不符合的原因
a.文件化的一体化管理体系与标准不一致;
b.文件化的一体化管理体系与公司实际情况不适应;
c.未按文件化的一体化管理体系要求实施;
d.与适用的法规及其他要求相抵触。
4.7发现不符合
4.7.1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按《过程和产品的监测和测量控制程序》和《绩效测量和监测控制程序》对本部门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因本部门造成的不符合,由本部门分析不符合的原因,制定、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执行《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4.7.2纠正和预防措施所引起的文件修订,由相关部门按《文件控制程序》进行。
4.7.3内审发现的不符合按《内审控制程序》实施纠正。
4.7.4外审发现的不符合,由管理者代表组织各相关责任部门实施纠正。
4.7.5管理评审对体系提出的要求和建议,由管理者代表组织实施。
4.7.6接收到外部信访投诉时,由投诉涉及部门对该投诉进行分析,若确定为不符合,按4.7.1的方法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投诉方。
4.7.7对公司发生的事故,应对事故进行分析,并责成有关责任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5.相关文件
SX/QEHSP001 文件控制程序
SX/QEHSP016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SX/QEHSP035 内审控制程序
SX/QEHSP036 过程和产品的监测和测量控制程序
SX/QEHSP037 绩效测量和监测控制程序
SX/QEHSP042 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记录
QEHSP042-02-A 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
QEHSP038-01-A 不合格品评审报告
QEHSP038-02-A 退货/入库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