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QP 认证
SQP认证-质量验厂:CX-11-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
2017-10-30 16:30  点击:466
 

青岛XXX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CX-11

制定部门:人力资源部

生效日期:20160328

 


1 目的

对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适当标识,确保通过规定的检验和试验合格的物料、半成品、成品才能投产、转工序、走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来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3 职责

本程序由质量部制定并组织实施。

4 工作程序

4.1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方法。

产品

标 识 方 法

物料

未检验品,由仓储部作【待检】标识;

质量部收到辅料后,经验针机对金属物进行测试,合格品挂上合格标识后方可进行全检工作;

经质量部检验合格的入【合格品存放区】;不合格品转入【不合格品存放区】或挂【不合格】牌;

对让步放行或拣用的物料作【让步放行】和【拣用】标识。

半成品

未检验品,各生产车间作【待检】标识;

生产过程中出现断针必须将生产中产品经验针机检验,检验合格的可供继续生产,检验的不合格品做好【不合格】标识及记录后隔离处理;

经质量部检验合格的由生产车间放在【合格品存放区】,不合格品的放在【不合格品存放区】 或贴【不合格】标识;

尾部车间尾查检验合格的由检验员放置于【绿色纸卡】上,不合格品放置于【红色纸卡】上。

成品

未检验品,由包装组作【待检】标识;

所有成品必须经验针机对金属测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合格品存放区】,不合格做好不合格标识及记录后隔离处理;

经质量部检验后合格的由包装组转入【合格品存放区】内,不合格品的转入【不合格品存放区】内或挂【不合格】牌。

4.2只有授权的检验员方可执行检验和将检验合格的物料、半成品和成品放行。

4.3若原标识毁坏不清或丢失,原标识部门人员需重新标识。

4.4检验过程中对不合格品必须进行标识,无任何标识被视为合格。

5、相关文件

《来料检验控制程序》

《工序检验控制程序》

《最终检验控制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产品防护控制程序》

6、记录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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