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QP 认证
SQP认证-质量验厂:CX-15-来料检验控制程序
2017-10-30 16:40  点击:442
 

青岛XXX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来料检验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CX-15

制定部门:人力资源部

生效日期:20160328

 


1 目的
确保只有通过检验和试验合格的物料才能入仓。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采购物料、客户提供物料和外发加工物料的检验和试验。
3 职责
   本程序由质量部制订,仓储部、生产部配合实施。
4 工作程序
4.1供货商交货来到工厂时,仓管员按《物料申购单》或PO的要求,清点来料品名、数量、包装是否符合要求,贴好《物料标识卡》,并将符合要求的来料暂存于待检区内等待检验(对于未有检验结果的物料应拒绝发货)。
4.2仓管员电话通知或口头通知IQC安排验货。
4.3 IQC根据本厂的《检验标准》、样板、图纸等对来料进行检验。
4.4IQC检验完毕后,填写《来料品质检验报告》,交QC主管审核。来料品质检验报告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加工/拣用”、“让步接收”四种。
4.5 IQC按《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对检验结果进行标识。
4.5.1当检验结果为“合格”时,IQC在《物料标识卡》上盖绿色合格章确认。
4.5.2当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时:
(1)IQC在《物料标识卡》上盖红色不合格章确认,并在《物料标识卡》上QC确认栏判定;货仓应将不合格品放置于不合格区并保护好标识。
(2)QC主管把不合格样板交给总经理,经协商后决定是否选用。如果选用,由IQC在《来料品质检验报告》注明是【让步接收】或[加工拣用],由总经理审批。IQC还应在《物料标识卡》上注明“让步接收”或“加工拣用”的结果;如果是退货,IQC则应在《物料标识卡》上注明“退货”的结果。
(3)货仓和生产部应严禁不合格物料投放生产。
(4)必要时,将不合格品的《来料品质检验报告》交给业务部传真给供货商,有时须附带次品样办给供货商参考改善。
4.6若同一供货商,连续两批来料由同一原因而退货,QC主管要填写《纠正/预防措施要求表》通知供货商改善,并跟进改善结果。
4.7所有经过检验,并标有处理结果的来料,由IQC通知货仓按不同的检验结果分区域存放或通知供货商退货。
4.8对毛料这一类的主要生产物料,工厂需要收集“测试报告”存档,确认其理化性质和成份符合客户或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
5 相关文件
   《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
《产品防护控制程序》
《人力资源管理控制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检验标准》
6 记录
   《来料品质检验报告》
《物料申购单》
   《物料标识卡》
《纠正/预防措施要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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